房产抵押的特点有哪些?-廊坊小额贷款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5-05-15 06:55:29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房产抵押的特点有哪些?-廊坊小额贷款
房产抵押的特点有哪些?-廊坊小额贷款
房产抵押的特点
1、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,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,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。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。
2、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,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,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。
3、抵押物须是房屋,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,也可以是第三人,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,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,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。
4、房屋抵押权的设定,一般采用书面形式,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。
5、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,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,因此,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。
6、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。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,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,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,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,由房屋抵押人承担。
 版权廊坊市宽度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  地址: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144号  咨询电话:15075618670